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和《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要求,依據《自治區(qū)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應急規(guī)發(fā)〔2024〕3號),結合實際工作,對原《石嘴山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F(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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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登記表
??????????2.安全生產舉報移交函(式樣)
??????????3.舉報獎勵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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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應急管理局??石嘴山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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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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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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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安全生產條例》和原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財政部《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以及自治區(qū)應急管理廳、財政廳《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石嘴山市行政區(qū)域內應急管理部門和對相關行業(yè)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統(tǒng)稱“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受理的各行業(yè)領域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核查、督辦、移送、反饋、獎勵等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對所監(jiān)管行業(yè)領域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tǒng)稱舉報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對其所在單位的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第四條??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堅持“合法舉報、適當獎勵、分級受理、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和“誰核查、誰獎勵”的原則。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按照有關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的行業(yè)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判定。
第六條??本辦法所指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行為,是指已發(fā)生的事故,超過規(guī)定時限隱瞞未向屬地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報告,經舉報查證違法行為屬實的。
第七條??本辦法所指生產安全事故謊報行為,是指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原因、性質、傷亡人數和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經舉報查證違法行為屬實的。
第八條??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重點包括以下情形和行為:
(一)未經行政許可,擅自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以及非法轉讓行政許可、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或者拒不執(zhí)行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隱患指令的;
(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行為突出的;
(四)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其他危險作業(yè),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
(五)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七)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yè)的;
(九)高危行業(yè)、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
(十)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的;
(十一)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出具失實報告,或者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九條??舉報人舉報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屬于生產經營單位和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沒有發(fā)現(xiàn),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具有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管、監(jiān)察職責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或其授意他人的舉報不在獎勵之列。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因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及時處理。不得以舉報代替依法應履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堅持舉報的,不納入本辦法規(guī)定的舉報獎勵范圍。
第十條??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舉報內容盡量準確詳細描述有關情況,有關照片、視頻、音頻等資料盡量清晰可辨,并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和生產經營單位;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進行不正當競爭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鼓勵實名舉報,舉報人可以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或者以書信(通信地址:石嘴山市新區(qū)行政中心信息科技大廈13樓1312,郵政編碼:753000)、走訪等方式向市應急管理局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其他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通信地址及郵政編碼。
第十二條??核查處理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事項,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的舉報均應予以接受。受理舉報后,應及時向舉報人反饋受理信息,并提供舉報事項核查進展信息。
無明確被舉報對象的、沒有具體違法事實的、已受理或者辦結且舉報人在無新證據的情況下對同一事實重復提交的舉報等,不予受理。對已經批復結案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舉報的,不予受理,并告知舉報人通過其他渠道反映,并做好登記。
(一)受理。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依照職責進行核查處理,由接報人填寫《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登記表》(附件1)。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自受理舉報事項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上一級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
(二)交辦和移送。屬于下級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交由下級部門進行核查處理,對辦理情況跟蹤督辦;涉及人員死亡的舉報,轉交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核查處理。舉報事項不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的,接到舉報的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舉報,或者由接報人填寫《安全生產舉報移交函》(附件2),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受理,并采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
(三)核查要求。調查核實情況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不得暴露舉報人信息;除調查工作需要外,不得對手寫的匿名信函鑒定筆跡。
(四)核查時限。受理舉報的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及時按程序核查舉報事項,原則上應當在收到辦理指令后10個工作日完成,經分管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五)處理。核查屬實的,承辦舉報事項的部門應當自收到辦理指令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落實督促整改,并將核查處理情況反饋至接報單位,同時提供相關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移送等處理決定文書;情況復雜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0日,并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
(六)協(xié)調和督辦。交辦和移送舉報件中涉及的問題需要協(xié)調解決的,原則上根據舉報事項性質由有處理權的單位分管領導負責牽頭組織。對情況緊急的舉報事項,應當立即協(xié)調有關部門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七)答復。舉報件調查核實結束后10日內,除無法聯(lián)系舉報人外,由受理舉報事項的承辦人采取適當方式向實名舉報人反饋核查結果并記錄在案,并同時將核查結果以正式文件報送接報部門。核查不屬實的,應當自收到指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反饋接報單位。
(八)存檔、統(tǒng)計和備案。核查或立案調查工作結束后,承辦人負責將舉報記錄、調查記錄、證據材料、處理建議、反饋情況、獎勵發(fā)放情況等內容進行整理,形成核查報告。舉報核查事項按照“一案一檔”原則,結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負責核查的部門整理裝訂歸檔。
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建立舉報檔案,按舉報事項分類及時統(tǒng)一歸檔,每半年對安全生產舉報進行一次統(tǒng)計、匯總和分析,并定期將本行政區(qū)域內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的受理、查處、獎勵等情況匯總報上一級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和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應當按下列規(guī)定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一)對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二)對舉報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對受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舉報,經核查屬實的,獎勵標準在本規(guī)定基礎上上浮10%,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十四條??舉報人對同一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得同時向多級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重復舉報,重復舉報不再受理。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給予第一個進行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多人聯(lián)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實名舉報人集體共同持本人有效證件領取獎金,或者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其他聯(lián)名舉報人的有效委托文書和有效證件領取獎金。
第十五條??舉報獎勵的審批、發(fā)放和領取按以下程序、方式進行:
(一)經調查處理后7日內,由受理人員填寫《舉報獎勵審批表》(附件3),報本部門分管領導審批。
(二)舉報獎勵經審批同意后3日內通知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辦理領取獎金手續(xù),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本人身份證件、銀行卡號等相關信息;無法通知舉報人的,受理舉報的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告。逾期未領取獎金的,視為放棄領獎權利;能夠說明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獎金領取時間,延長的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不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聯(lián)系方式的,不予發(fā)放舉報獎勵。
(三)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在收到舉報人領取獎金手續(xù)10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獎金(特殊情況除外)。由舉報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辦理獎金簽收手續(xù),并提供與《舉報信息登記表》登記的舉報人姓名一致的銀行帳號。委托他人領取獎金的,應提供舉報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委托書。
第十六條??參與舉報處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情況。
宣傳報道舉報有功人員,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信息。
第十七條??給予舉報人的獎金由負責核查處理舉報事項的行業(yè)主管部門提出預算申請,同級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管理規(guī)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接受審計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fā)放舉報獎勵
?? (一)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先期已經發(fā)現(xiàn)舉報事項并作出處理的;
(二)國家機關、村(社區(qū))工作人員在本人職責范圍內發(fā)現(xiàn)并報告的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受理單位認為不應當獎勵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對舉報查實的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條??平羅縣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各縣(區(qū))每年底將年度舉報獎勵情況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市應急管理局和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26日。《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關于印發(fā)<石嘴山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石應急發(fā)〔2022〕1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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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登記表
???? 登記人:??????登記時間:??年??????月????日
姓??名 | 聯(lián)系電話 | ||
舉報方式 | 舉報時間 | ||
舉報類型 | £瞞報謊報??£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其他 | ||
舉報事項詳情 | |||
領導審批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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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安全生產舉報移交函(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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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移字〔〕第??號
??:
我局于??年??月??日接到????
??舉報,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分工,現(xiàn)將該舉報件移交你單位辦理,處理結果請于??年??月??日前函告我局備案,并按規(guī)定程序向舉報人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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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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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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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舉報獎勵審批表
???? 編號:市XX獎〔20????〕第 ??號
舉報人 | 身份證號 | ||||
聯(lián)系電話 | 舉報時間 | ||||
舉報事項 | |||||
案件處 理結果 | 案件經辦人 | 結案時間 | |||
處罰對象及罰沒金額 | |||||
獎勵 意見 | 獎勵標準: | ||||
獎勵金額(大、小寫): | |||||
獎金領取方式 | 銀行轉賬(領取后附到賬證明) | ||||
審 批 意 見 | 辦案人員審核意見 | 簽名:????年??月 ??日 | |||
科室負責人意見 | 簽名:????年??月 ??日 | ||||
分管副局長意見 | 簽名:????年??月 ??日 | ||||
主要負責人意見 | 簽名:????年 ??月 ??日 |
備注:填寫此表必須是經過調查核實的舉報案件,按件填寫,一式三份。承辦部門、舉報登記科室、財務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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